(一)辦公室。承擔中心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服務,承擔文電、機要、保密、信息、檔案、資產、會務、接待、應急、值班、安保等工作;承擔中心管理經費的支出及核算等工作;承擔督辦中心決策事項落實工作。
(二)業務管理科。編制、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、使用計劃;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、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;承擔全市住房公積金業務相關數據、報表的統計分析及報送工作;承擔全市住房公積金業務政策的擬訂、調整、宣傳和實施工作;承擔全市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、規范化管理和指導、培訓工作。
(三)會計科。承擔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工作,編制年度預決算和會計報告;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;合理調度資金,保證資金運行安全;承擔對受托銀行年度考核工作;承擔會計檔案管理工作。
(四)信息科(掛客服中心牌子)。承擔全市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的運行、升級、維護和管理;承擔綜合服務平臺運行、維護和管理工作;承擔12329熱線管理及網上咨詢回復工作。
(五)稽查科。組織實施全市住房公積金業務稽核、電子稽查和專項檢查等;依法依規開展行政執法工作;承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部審計工作;承擔投訴處理回復與輿情處置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