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轉發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《轉發<關于軍隊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
有關問題的通知>的通知》的通知
中心各科室、管理部、分中心、分理處:
現將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《轉發<關于軍隊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>的通知》(魯建金字【2012】2號)轉發給你們。請加強與當地駐軍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,根據文件精神,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執行。
附件:轉發《關于軍隊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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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