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什么?
答:申請人符合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在1年以內的;離休、退休的;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;出境定居的;償還擁有所有權住房商業銀行貸款或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;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且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已確定等條件之一的,沒有為他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且賬戶無凍結事項的,可以申請提取個人賬戶的部分或全部現有余額。
2、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作首付嗎?
答:不可以。住房公積金不提供首付資金,無論是辦理購房提取還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,都是在交付首付后才可以辦理的。
3、裝修和購買商鋪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?
答:不可以。目前住房公積金僅限于職工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費方面的支出,而裝修房屋及購買商鋪未列入公積金提取的條件范圍,故目前暫不能辦理裝修房屋及購買商鋪的公積金提取。
4、職工為他人提供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,還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嗎?
答:不可以。職工為他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,公積金為擔保狀態,借款人貸款結清之前,擔保人不得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積金。
5、能不能將個人公積金賬戶內余額先提出來交部分房款,然后再從公積金中心貸款交剩余的房款?
答:可以。職工購房時可以按照中心有關政策,在購買自住住房已交付首付款,并簽訂購房合同后,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。住房公積金提取額與貸款額之和不能超過總房款。